在過去中國人的印象里,只要是父輩留下來的東西,都是可以繼承的,這些都是天經地義的;包括了父輩的祖屋和宅基地等,繼承下來都是理所應的,但是現實真的如大家想的那般嗎?隨著農村土地和宅基地的相繼確權,關于農村的基地繼承也有了新的繼承規定,隨著政策的落地,在繼承的問題上就有了明確的規定。
新規之下,這6種宅基地,可能不在屬于你了,農村有房的要記住了!
第①種——父母和子女分戶情況下,子女無法繼承
在農村,一旦父母跟孩子一開始分戶的話,就不管是從法律上還是倫理上,都變成了兩家人力,因為這時候孩子就會分到自己的宅基地,如果在繼承了父母的宅基地,那就相當于有了2處宅基地了,這已經違反了“一戶一宅”的農村管理規定,所以對于父母留下的宅基地,對于已經分戶的子女就無法再繼承了。
第②種——違法的宅基地,子女們也無法繼承
在中國農村,宅基地的目的都是為了讓普通的農民百姓能夠建造房子居住,如果農民朋友們擅自改變了宅基地的性質,而建成了其他性質的建筑,那在法律上都是算是違法的,這樣的話,早晚都會被拆除,所以,不管這個房子是不是父母的,只要是違法宅基地的,子女都無法繼承。
第③種——子女戶口轉為城鎮戶口,子女也將無法繼承
現在很多的人都開始考慮在城市里買房,而根據買房落戶政策,也將把戶口遷往城市里,而我們所知道的,能夠使用宅基地的一般也都是當地的村民,如果沒有了農村戶口,那么那塊宅基地,后面就會被集體戶口收回,自然就不能被子女繼承了。
第④種——農村五保戶的宅基地無法繼承
關于農村五保戶的定義基本上都是無兒無女,由村集體供養的農村人口,他們去世之后,自然村里就會把宅基地收回去,這無論是誰,也都無法繼承和支持的。
第⑤種——超出宅基地規定面積的部分是無法繼承的
如果是家是農村的,農村的宅基地都是被規劃出來的,而且面積都是按照規定一樣大小的,但是有的人為了自己的方便,就會私自擴大四周的范圍,如果超出了規定的面積,那么這部分就沒有辦法繼承的。
最后一種——閑置時間過長的宅基地(2年以上)的將無法被繼承
隨著中國城市的發展,很多的農村人口都是外出打工,家里的宅基地就會荒著,而在法律上規定里,超過了2年沒有人住的房子,宅基地將會被村集體或收回,那么將沒有辦法繼承。
綜上所述,最后還值得注意的是,根據法律要求,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開的,所有權歸集體所有,使用權歸房屋所有人所有,也就是說,宅基地的繼承問題,實際上說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。